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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条件:《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晋科管发【200020号;《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受理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且成立一年以上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营企业和民营科研机构;

(二)有明确的科技开发经营方向和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及其发展方向,符合山西省科技发展战略布局;

(三)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20%以上,企业负责人是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四)企业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额占年总营业额的50%以上或技术性收入占年总营业额的20%以上;

(五)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

(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技术法律、法规,有明确的企业章程,有规范的技术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能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七)产权关系明晰。

办理流程:民营企业流程图.doc

办理时限: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材料:

(一)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四)企业章程及管理制度;

(五)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六)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学历及技术职称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科技人员名册;

(七)企业产权归属证明;

(八)有关行业资质许可证。

办理机构:晋中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54-3263478

表格下载:申请人请在山西省科技厅网站(www.sxinfo.gov.cn)下载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