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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软科学计划项目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条件:【法律】《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六十条                      

            【规范性文件】《晋中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教字〔2011〕15号

受理条件:1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晋中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并能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保障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研究。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

办理流程:见附件

办理时限:原则上为2年。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材料:申报时需要晋中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3份。《晋中市软科学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按顺序简装成册,一式3份(不需要电子版)验收结题时需要1、《软科学研究项目完结(验收)申请表》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2、完成《计划任务书》内容的工作总结、研究报告各两份,相应的电子版一套;3、《晋中市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年度(完工)资金决算表(软科学)》一式两份(需盖单位财务公章)

办理机构:市科技局综合科

联系方式:3260089

表格下载:1《晋中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

           2、晋中市软科学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3《晋中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完结(验收)申请表》   

 

晋中市软科学项目办理流程图(1).doc

《晋中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1).xls

《晋中市软科学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1).doc

《晋中市软科学项目完结验收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