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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与《晋中市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证科技计划改革的良好实施,建立规范的科技计划管理和运行机制,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晋中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晋中市科技工作实际,晋中市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5月出台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39号)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40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请各相关单位对处于项目期内的科技计划均按照“两个办法”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