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科党组发﹝2020﹞21号
各科、室、中心:
按照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室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4个政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办字[2019]15号)规定,经市科技局党组2020年12月4日会议研究决定:
赵静同志任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晋中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