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晋中市第二批市级专利资助的通知
各县(市)教科局、榆次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办,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
为鼓励科技创新,提高专利申报质量,促进全市专利创造均衡发展,依据《晋中市市级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我市申报2017年第二批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时间节点
(一)申请专利资助:2016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的申请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二)授权专利资助: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等相关费用;
2016年9月25日之后申请并已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三)发明专利年费资助: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发明专利年费(专利申请日在2009年之后);
(四)同一专利资助申报年度内只给予一项资助;
(五)以上专利应当已按期缴纳相关费用,且在同一年度内未获得过省、市、县(区)专利资助。
二、申报资料
(一)申请资助发明专利申请费用,需按要求填写《晋中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二)申请资助授权专利费用,需按要求填写《晋中市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实用新型专利还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三)申请资助发明专利年费,需按要求填写《晋中市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年费收费票据复印件(单位原发票入账证明);
(四)以上申请项目材料按照顺序统一用A4纸简装装订(切勿多个申请合并装订)。
(五)申报资助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经本人签名。
(六)申报资助的单位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个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并经本人签名。
三、申报时间
2017年11月11日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申报工作实行属地统一申报的方法。申请人须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县(区、市)科技局(教科局),由各县(区、市)专利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统一填写并打印《专利申请资助项目汇总表》《专利年费资助项目汇总表》《专利授权资助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市直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申请材料按要求填写后直接报送至市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请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组织做好资助申报工作。
申报资料相关表格请登录晋中市科技局网站“网上办事”栏目“表格下载”页面下载。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晋中市科技局
联系人:赵 敏 张 鑫
电 话:0354—3260087
邮 箱:jzzcb207@sina.com
特此通知
晋中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