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市)科技局(教科局)、开发区科技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市委、政府“全面挺进第一方阵”的战略部署,按照《晋中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市政发〔2016〕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制定2018年度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开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年度申报计划包括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建设计划和软科学计划四类。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单位需按照指南要求提交真实、客观的申报材料。属于以下情况的项目,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一)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申报的;
(二)开展重大技术合同交易登记的;
(三)产学研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四)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较高的;
(五)市级551人才牵头实施的。
三、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
(一)项目申报原则上采取网络申报(申报网址:http://jhgl.jzst.gov.cn/),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二)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在线生成的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除《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外,申报材料和附件按顺序简装成册,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由组织单位集中报送。其中,涉及经济效益证明和财务数据的应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
(三)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1月1日8时至2月21日18时;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2月22日8时至2月28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说明
(一)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至3年;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科技扶贫)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
(二)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部门进行申报,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三)项目承担单位已获得市级项目支持,尚未结题验收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四)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原则上项目立项后,总投资不再调整,资助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补齐。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部分不低于总投资的50%。
五、业务受理科室
1、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3263478,受理重点研发计划(工业)方面的项目申报。
2、农业与社会发展科 联系电话:3260083,受理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科技扶贫)方面的申报。
3、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科 联系电话:3260081,受理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成果推广)方面的申报。
4、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3260087,受理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专利推广)方面的申报。
5、综合科 联系电话:3260089,受理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建设计划、软科学计划方面的申报。
六、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
山西省自动化研究所
联系电话:0351-7228612 0351-7223964
186******1867 130******2365 13099052356
附件:一、2018年度晋中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2018年度晋中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三、2018年度晋中市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四、2018年度晋中市软科学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晋中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一、2018年度晋中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二、2018年度晋中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