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科局、榆次区科技局、晋中开发区产业规划与创新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评价办法》中规定条件的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中进行填报。凡欲享受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2017年度已入库登记的企业,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更新。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 吴萍霞
电 话: 3263478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doc
晋中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