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科局、榆次区科技局、晋中开发区产业规划与创新发展部,山西农谷管委会科创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高企培育力度,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高企考核目标任务,现就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拟于2022年、2023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二、入库条件
(一)入库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查账征收;
(二)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设立研发经费辅助账或专账核算;
(四)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有年度研发创新计划,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明显,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或正在申请知识产权;
(五)近一年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
科技型中小企业、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优先纳入培育库。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企业填写《晋中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将《晋中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基本情况表》PDF版及其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所属县(区、市)科技主管部门。
(二)各县(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统一将《晋中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和各企业填写的《晋中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jzkjjgyk@163.com)。
(三)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分三批进行,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6月30日。
四、有关说明
请各县(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辖区企业申报服务工作,市科技局将对申报企业适时开展针对性辅导活动,指导入库企业尽快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支持入库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联系人:吴萍霞
联系电话:3263478
晋中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