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和《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安排,我局将开展2022年度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在我市注册登记且成立一年以上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营科技企业和民营科研机构;
2.有明确的科技开发经营方向和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及其发展方向,符合山西省科技发展战略布局;
3.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 20% 以上,企业负责人是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4.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转化产品的销售额占年总营业额的50%以上或技术性收入占年总营业额的20%以上;
5.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技术法律、法规,有明确的企业章程,有规范的技术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能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7.产权关系明晰。
二、申报材料
1.各申请企业需报送《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及管理制度、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科技人员情况表(见附件2)、2021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转化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见附件3)、企业产权归属证明、行业资质许可证,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县(区、市)科技部门初审推荐,由市科技局进行审核认定,后报送至省科技厅公示备案(认定备案汇总表见附件4)。
2.凡经省科技厅2019年认定和复审过的企业须参加重新认定。认定材料同上,同时交回原证书。如到期不参加重新认定的企业,视同撤销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资格。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市)科技部门接此通知后,请于2022年8月23日前将认定材料(一式三份)及推荐函一同报送至晋中市科技局高新科920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王晓倩 吴萍霞
联系电话:0354-3263478
3.附件3: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转化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doc
4.附件4:2022年度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备案汇总表.doc
晋中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