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科技部门,晋中开发区科技服务中心,晋中国家农高区农业科创部,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3〕1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该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一、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所在县(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县(区、市)科技管理部门结合企业运营情况进行审查,出具推荐函(含《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7月21日前将推荐函及企业相关印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晋中市科技局高新科。
(二)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企业账号信息汇总表(附件4)、研发准备金制度(正式文件原件)、每年度研发准备金执行情况、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2022年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相关证明、其他相关印证材料。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倩 吴萍霞
电 话: 0354--3263478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晋中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