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申报通知>详细内容

关于开展晋中市柔性引才项目(科技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科技部门,晋中开发区科技服务中心,晋中国家农高区农业科创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晋中市柔性引才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组通字〔2023〕32号)要求,现就我市柔性引才项目(科技领域)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柔性引进市外科技创新人才(包括驻地高校人才)都可申报。柔性引才不要求改变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引进方式包括项目合作、兼职服务、平台引才等。

项目申报重点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等领域柔性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含团队,下同)。

二、评选条件及支持方式

见附件1《关于开展晋中市柔性引才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组通字〔2023〕32号)中相关内容。

三、工作流程

(一)宣传动员

各县(区、市)科技部门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报,把为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在核心技术攻关、优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等方面有建树的人才推荐上来。

(二)申报

1.柔性引才项目(科技领域)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和《汇总表》,并向柔性引进人才用人单位提交有关印证材料(附件2-4)。申报书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要求申报书和附件合订成册(封皮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附件要有目录(按附件3中要求提供的印证材料清单编排),注明页码。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方式一并交回,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制作为一个PDF文本。

2.用人单位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申报书》中“用人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上报县级科技部门。

(三)审核

县级科技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可根据情况对用人单位和申报人进行实地考察,经县级科技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后,符合条件的,由党组(党委)负责人在《申报书》中“县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加盖党组(党委)公章。

县科技部门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征求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意见,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在申报书中“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意见”一栏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县级科技部门整理汇总申报材料,出具县级《汇总表》(附件4)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晋中市科技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科技领域柔性引才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宣传、申报、审核等工作。

(二)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各县(区、市)科技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人才申报。严把审核关,切实把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品高、带动能力明显的人才推荐上来。

    (三)严肃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和人才应当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申报资格。

 

联 系 人:赵静   郝源隆

联系电话:0354-3260071   3260072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912室

 

 

    附件:1.关于申报晋中市柔性引才项目的公告

2.晋中市柔性引进人才项目申报书

3.申报书需提供印证材料清单

4.晋中市柔性引进人才计划申报人选汇总表


                                                           晋中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