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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持续加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根据《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厅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厅〔2018〕10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持续强化对项目、资金、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开展专项整治。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不走形式,取得实效,特成立晋中市科学技术局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晓彤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郭玉虎,党组成员、副局长傅元智,副处调研员刘文同志担任,成员由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扶贫工作队队长组成。

三、整治重点

(一)科技扶贫资金方面

重点整治查处机关定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假脱贫、数字脱贫、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及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整治挪用、套用、冒领科技扶贫资金的问题。  

(二)干部作风方面

重点整治和查处科室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小官大贪”、行贿受贿、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按照晋中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扶贫工作队按照各自业务范围,分级负责,归口自查,开展自查和整改。要求各科室于8月底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局党组。

(三)综合治理阶段(9月至11月)。各科室、事业单位、扶贫工作队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工作短板,注重从源头治理,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科室、事业单位、扶贫工作队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在全局范围内宣传学习,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各科室、事业单位、扶贫工作队要充分认识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切实扛起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按照市委“三个三”工作机制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高效开展。

(三)明确相关职责。此次专项整治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具体、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定分管领导、主管科室,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节奏不变、力度不减。

(四)严格督促检查。对科技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项目,相关科室要重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必要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强化思想引领。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实实在在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廉政教育,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同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