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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晋中市2018年度创新券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教科局、榆次区科技局、开发区产业规划与创新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的通知》(晋科基发〔2018〕64号)要求,按照《晋中市科技局、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市科发〔2017〕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晋中市2018年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创新券采取省市联动方式组织实施。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创新券网络系统平台建设,组织对各市创新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市科技局和财政局具体负责创新券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市创新券有关政策和实施细则;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县域创新券工作的宣传组织实施、申请兑现初审和跟踪指导服务。 

创新券以年度为周期,实行自愿申领、自主使用、事后补助、兑完为止的支持方式。创新券专项资金由省级切块经费和市专项资金组成。

二、支持对象

创新券支持对象为在晋中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条件的、有效期为2018年3月31日—2019年4月1日期间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三、支持范围

创新券支持范围包括:

(一)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利用省级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等信息资源,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创新平台基地购买测试检测、科学数据、科技查新、生物(种质)资源等创新服务。

(二)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基地开展合作研发。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检测活动、工业设计类服务等不纳入支持范围。

四、操作流程

本期创新券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逾期作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开始申报,截止2019年5月10日停止。

    (一)资格申请

申请创新券的企业登录山西省创新券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sx12396.com/inno)进行注册,在网上提交《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申请表》;已经注册的企业更新相关信息,确认申领创新券。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https://tyzc.chinatorch.gov.cn)注册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只需填报基础信息和入库编码,不再要求填报科技人员、科技投入、科技成果等信息。

(二)资格初审和复审

县级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系统”进行初审;市科技局根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入库编码完成对企业申请资格的审核。审核应当在企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成后,即对企业发放5万元创新券。

(三)兑现申请

企业在创新或合作研发活动完成后,将服务或研发合同、支付凭证、结果报告、成效报告、企业承诺书等有关证明资料上传创新券管理系统进行兑现申请,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至所属县级科技管理部门,申请兑现初审;服务提供方或合作研发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信息确认,实现创新券绑定。

(四)兑现初审和复审

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对兑现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创新券兑现初审意见书》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根据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报送的《创新券兑现初审意见书》和兑现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补助企业名单和补助金额,并择期在省创新券系统及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兑现申请在5万元以内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兑现申请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一定比例方式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度创新券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五)兑现

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发出兑现通知,进行创新券专项资金兑现。

五、有关要求

1、企业在申请及兑现时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盖章)交到县级科技部门,由县级科技部门上交市科技局(原件返回,复印件留存)。须提交的证明纸质材料包括:①创新券申请表(在注册完成后由创新券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公章);②研发或服务合同(协议);③支付凭证(付费发票或事业单位收费收据);④结果报告:包括服务或研发活动的内容、成果或结果以及各项费用明细等(服务方提供);⑤成效报告:包括进行创新券服务活动所解决的具体问题、取得的专利成果或获奖情况以及在成本降低、技术水平提高等方面所取得的其他成效等(企业提供);晋中市创新券(企业)承诺书(见附件)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请提交)

2、上年度尚未完成创新券活动的企业,不得在同一领域申报本年度创新券。

3、同一企业不得在同一领域重复申领科技创新券。

4、创新券实行有效期管理制,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未开展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自动作废。

创新券不得转让、赠送和买卖,对创新券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追回已支持的财政资金,违规企业3年内不再给予创新券支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说明

市级创新券服务平台由于管理运行条件不成熟,暂停服务。鼓励晋中区域内已有的创新平台(基地)积极为企业提供创新或研发服务。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综合科:薛振峰,联系电话:3260089

开发区:杨超琼,联系电话:3366689

榆次区:韩  敏,联系电话:3368220   

介休市:郑玲芳,联系电话:7223265

太谷县:石建瑞,联系电话:6225880

祁  县:马立强,联系电话:3836403

 平遥县:王  星,联系电话:5868153

灵石县:杨亮伟,联系电话:7619008  

和顺县:冯书鸿,联系电话:8122418

 寿阳县:赵君飞,联系电话:4600203

昔阳县:申秀红,联系电话:4326293

左权县:聂  琼,联系电话:8630040

榆社县:李  鑫,联系电话:6631110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创新券实施管理细则(试行)》通知(市科发〔2017〕41号)(1).doc

         附件2晋中市创新券(企业)承诺书(2).doc                          

                             晋中市科技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