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级科技部门、晋中开发区产业规划与创新发展部、农谷管委会科创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评价办法》中规定条件的企业申报。
1、网络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已注册企业无需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2、截止时间: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
3、2021年已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相关规定,也需要填写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重新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4、所有申报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填报调查数据。
联系人:王晓倩
电 话:3260089
附件:1、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