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基础条件平台计划项目管理
依据条件:【法律】《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六十条
【规范性文件】《晋中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教字〔2011〕15号
受理条件:一般创新平台项目:在晋中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单位均可以单独或联合申报。承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重点创新平台项目:具备一般创新平台的申报条件;由牵头依托单位组织申请,项目申报可采取一家为主、多家合作和依托联盟三种组建模式。
办理流程: (见附件)
办理时限:原则上为2年或3年。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材料:一般创新平台要求:《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3份,《晋中市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相关附件按顺序简装成册,一式3份。重点创新平台要求:《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3份,《晋中市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建设计划(重点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书》、重点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合作共建协议和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相关制度办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
办理机构:市科技局综合科
联系方式:3260089
表格下载:1、《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
2、《晋中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