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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kjj-2020-0010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2-1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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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与成果转化科2019年度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发展计划与成果转化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 主要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完成了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

一是牵头组织了2019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2019年度牵头组织申报共省级项目45项,其中,重点研发计划27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13项,平台基地专项1项,软科学研究计划4项。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拟立项公示等环节,最终立项14项。其中重点研发立项11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2项,软科学研究计划1项。

二是牵头组织了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2019年晋中市科技计划经过形式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局务会审定、联席会议审议及市政府审批等程序,共扶持科技项目89项,总引导资金1099万元。其中科技重点研发计划49项,引导资金612.5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34项,引导资金436万元;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建设计划4项,引导资金41万元;软科学计划2项,引导资金9.5万元。今年的科技计划项目涵盖了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等多个技术领域,技术水平明显提升,项目质量较好,突出了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通过网络申报,做到公开透明、全程留痕。

三是牵头组织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2019年9月5日至9月12日,晋中市科技局组织召开2019年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会,对2017-2018年度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了集中验收工作,共验收项目101个,通过验收96项,结题5项,验收通过率为95.05% 。

四是督促检查市级计划项目资金落实情况。10月28日对2019年度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项目、R&D奖补、高企奖补)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将太谷县、祁县、左权县、平遥、灵石五县科技计划项目未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的36个项目,287.56万元未落实资金,通报市财政局。通过督促检查,灵石县于12月19日将2017、2018年度的奖补资金和2019年的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共47.4万元拨付到了相关企业。

(二)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改革

制定出台了《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扶持标准(试行)》(市科发〔2019〕6号)《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市科发〔2019〕11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计划管理和运行机制,提升了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市级科技计划改革的深入。

(三)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省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19年积极组织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13项,最终立项2项,引导资金180万;2019年市级科技成果转化立项项目16项、引导资金310万元。

二是完成了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企业的认定。 “山西农谷” 被省科技厅认定为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山西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山西高行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被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

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作用。对2017年度59家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实施了补助,共补助金额480.42万元,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了企业开展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成果转化和应用。6月26-28日,和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主办了晋中·市区联动科技创新成果展暨科技成果推介活动。邀请浙江中科院专家吴亮作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探索——成果产业化的最初一公里”专题报告;组织高校、企业的18位代表分别对其团队研究的先进科技成果进行了公开推介;展示了由晋中市科技局和晋中开发区推荐的优秀科技成果和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的部分优秀科技成果。活动期间,部分有合作意向单位进行了项目签约。依托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征集成果技术供给284项,技术需求307项,在全省各地市中排名第一。   

(四)积极开展省级奖励申报提名工作

按照省科技厅新的《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全力组织2018、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在市局网站转发报奖通知,对重点企业摸排和指导,积极鼓励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省级奖励。2018度提名12项,2019年度提名14项,根据2018年度省奖励评选公示结果,通过我市提名的获奖2项,在全省各地市提名推荐中排名第二。

(五)做好相关科技数据统计工作

在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完成了晋中市3家科研院所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上报工作以及2018年度全市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统计工作。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起草编制工作。

(二)进一步修改完善科技计划改革配套制度。

(三)牵头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和2018、2019年度相关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认真做好省级科技奖励工作,重点培育扶持科技成果拥有量较多的企业。

(五)努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积极培育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企业,积极开展成果和需求的登记和交易,做好线上线下的对接服务,继续做好市级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补助工作。

(六)做好科技统计工作。

                      

 

  晋中市科技局计划科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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